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对全省水运工程进行质量综合督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16
浏览次数:351
苏交质〔2012〕39号
为提高全省水运工程整体质量水平,进一步规范各参建单位质量行为,深化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活动成效,兹定于2012年10月22日起,组织开展2012年度全省水运工程项目质量综合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依据:
1、《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交通部令2000年第3号;
2、《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交质监发(2008)52号);
3、有关设计、施工、监理规范及合同文件等。
二、督查内容:
检查各参建单位质量管理行为、质量管理制度、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运行情况,施工工艺、试验检测管理、工程实体质量,质量监督工作情况,并对相关从业单位进行质量管理评价等。
三、督查方法:
1、各市交通运输局(港口局)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情况;
2、听取各项目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工程质量管理情况汇报;
3、现场查看工程实体,并抽测工程实体质量状况;
4、检查参建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
5、督查组反馈意见。
四、督查项目及分组情况详见附件1。
五、督查日期:
10月22日起,各项目具体督查时间由各组另行通知。
联系人:仇定良 联系电话:025-52853087
附件1:督查项目分组情况
附件2:水运工程质量督查内容及评分表
附件3:水运工程实体质量督查内容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