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交通重点工程第二季度质量安全督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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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交发电〔2012〕43号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临海办、连申线建指、通洋建指、汽车东站、农批市场:
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南通市交通重点工程质量、安全、廉政建设督查考核方案〉的通知》(通交综〔2012〕7号)精神,现定于6月20日—7月10日开展第二季度全市交通重点工程质量安全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3.《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4号;
4.《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
5.《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及标准》(苏交规〔2011〕4号);
二、督查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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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组 |
带队领导 |
督查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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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组 |
周跃华
王开亮
袁萍 |
临海高等级公路(如东、通州、海安段)、S223通州段、S225如东段、农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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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明智
曹建中 |
东沙大桥、如皋港港口连接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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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土生
曹建中 |
连申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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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组 |
周跃华
王开亮
袁萍 |
临海高等级公路(启东、海门段)、S336海门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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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玉林
何锦泉 |
通洋高速、先锋互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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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云贵
周玉兵 |
汽车东站、农批市场 |
第一组联系人:杨 波,联系电话:15951310099;
第二组联系人:朱建华,联系电话:15896280998。
三、督查内容:
1、第一季度督查的整改情况;
2、第二季度计划完成情况;
3、第二季度施工项目的实体、原材料、工艺等质量控制情况;
4、第二季度工程安全管理的情况。
四、督查时间:
6月20日至7月10日,各项目具体督查时间由督查组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重视此次质量安全督查工作,针对督查内容,认真开展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自查和总结工作,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同时在督查过程中积极做好配合,确保督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