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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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交安〔2012〕12号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属交通各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安全工作会议重要精神和工作部署,根据市安委会《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通安委〔2012〕2号)的具体要求,市局决定,自即日起至5月底,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全面、深入、彻底的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前阶段检查情况组织“回头看”,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治理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主要内容
(一)共性方面
1.节日安全工作部署落实情况。2.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4.事故隐患排查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5.重要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情况。6.应急能力建设情况。7.安全技防设施使用管理情况。8.交通行业监管部门组织行业安全检查情况。9.领导干部、在职人员安全履职情况。10.坚持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情况。
(二)个性方面
公路部门要认真排查公路基础设施安全隐患,重点检查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规范设置,危桥险段监护,道路清障,路桥施工管理,超限车辆查纠等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航道部门要认真排查航闸基础设施安全隐患,重点检查船闸通闸运行、待闸和过闸秩序维护,航标维护和航道清障清淤,航道建设工程、船闸大修工程施工监管等方面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运管部门要认真排查运输市场安全隐患,重点检查打击“三黑”行为,水陆客运和危险品运输企业监管,公交运营专项整治行动,内河港口管理等方面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运营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技防监控,车辆和从业人员以及客运站等方面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地方海事部门要认真排查航行安全隐患,重点检查“三客一危”船舶、超大型和超大件船舶、农用自备船舶安全监管,水上风景游览区安全监管,查处超载、非载客载客、无证和配员不足驾驶等非法行为,航行密集区秩序维护,水上水下施工监督等方面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质监和交建部门要认真排查交通工程安全隐患,重点检查清理非法转包分包行为,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安全履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安全现场防护,实行施工安全规范化管理,严防滑坡、塌方、坍塌、坠落事故发生等方面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客运企业要认真排查客运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对车头、人头、站头等源头安全管理,对承包经营车主、车辆细抓严管,对安全技防设施完善和使用,对超载超速、强超恶会、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拨打接听手机驾驶、擅闯红灯等违法违章驾驶行为严格管控等方面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汽渡单位要认真排查渡运安全隐患,重点检查防碰撞、防搁浅、防滑江、防爆炸和严格遵守长江渡轮“横越船”航行规则和会遇、夜航规定等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各单位要认真排查内部安全隐患,重点检查机电设备、土建施工、放火防爆、公务车船等方面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三、检查步骤及方法
此次检查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阶段:即日起至5月5日,各单位针对前一阶段安全大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紧紧围绕当前的节日安全生产特点,全面组织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并按照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对查出的问题迅速整改落实。
(二)互查阶段:5月6日至5月15日,在抓好自查自纠工作的同时,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市属交通各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互查(互查安排见附件),各单位、各行业开展对口互查,由分管领导带队,抽调专业人员对被查单位组织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整改建议,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及时上报市局安委会。
(三)督查阶段:5月16日至30日,各单位要对下属单位自查互查情况进行“回头看”,及时查漏补缺,跟踪事故隐患整改到位,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市局将由局领导带队对安全大检查和互查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组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组 组长:周跃华、张新生,成员:徐永元、曹晓见、徐 中、曹彩荣、顾 彧,联络员:曹彩荣。
督查对象:市属渡运单位、辖区水上安全监管,安全挂钩联系单位。
第二组 组长:王开亮、史 星,成员:陈 宁、朱 旻、孙 烨、金明东,联系人:朱 旻。
督查对象: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在建工程,公路安保设施,安全挂钩联系单位。
第三组 组长:何锦泉、徐建仁,成员:周玉兵、江卫华、殷宝存、杨 骏、张 祥,联络员:江卫华。
督查对象:客运、危险品运输企业,安全挂钩联系单位。
第四组 组长:成明智、徐景峰、周岫峻,成员:曹建中、陈 宏、陆星星、孙 兵、钱志林、杨 波,联络员:陈 宏。
督查对象:航闸安全设施,航道整治工程,房建工程,安全挂钩联系单位。
第五组 组长:程燕萍、袁 萍,成员:陆海蓉、徐以达、朱建华,联络员:陆海蓉。
督查对象:交通工程建设市场安全监管,安全挂钩联系单位。
第六组 组长:杨云贵、段土生,成员:朱健泉、张燕滨、王宁如、许海霞、葛迎峰,联络员:张燕滨。
督查对象:交通国有客运企业,安全挂钩联系单位。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单位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和厌战情绪,充分认识开展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迅速拿出方案,立即动员部署,细化目标,明确任务,确保大检查工作有序进行。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基层开展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亲自督办整改到位。各单位大检查方案于4月26日前报市局安委会办公室。
(二)广泛宣传,形成共识。各单位要迅速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会议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通过事故案例分析、警示教育等形式,使交通广大干部职工、从业人员充分认识到当前开展安全大检查、实施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三)端正作风,细查严查。各单位开展安全大检查绝不能搞形式、走过场,必须讲求方法、讲求实效。检查过程要不打招呼、少听汇报、少讲成绩,组织得力人员、专业人员、精通业务的人员,深入到管理一线、生产一线、施工作业一线,随机暗访,真正掌握实情,查准查出易发事故的隐情。市局重申,凡是未发现事故隐患的检查、互查,一律为无效检查。市局领导带队督查,将把各单位一把手是否亲自部署检查、亲自带队检查,检查方法是否符合市局要求作为必查内容。将把管理人员、岗位人员、操作人员安全应知应会作为必查内容。将把贯彻市局安全大检查工作部署落实情况作为安全生产年终考核评比的依据。各单位要设立安全检查责任区,将安全检查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严格实行检查责任倒查制度。各单位安全大检查总结和互查情况于5月30日前报市局安委会办公室。
附件:安全生产大检查互查安排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
安全生产大检查互查安排
(一)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海安县交通运输局检查通州区交通运输局;
如皋市交通运输局检查海门市交通运输局;
如东县交通运输局检查启东市交通运输局;
通州区交通运输局检查如皋市交通运输局;
海门市交通运输局检查如东县交通运输局;
启东市交通运输局检查海安县交通运输局。
(二)市属交通企事业单位、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
南通市公路管理处检查南通市航道管理处;
南通市航道管理处检查南通市运输管理处;
南通市运输管理处检查南通市地方海事局;
南通市地方海事局检查南通市南通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南通市交通建设投资公司检查南通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
南通市汽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检查南通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江苏省通沙汽车轮渡管理处检查南通市通常汽渡公司;
南通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查南通市公路管理处;
南通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检查南通市交通建设投资公司;
南通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检查南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南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检查南通市汽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南通市通常汽渡公司检查江苏省通沙汽车轮渡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