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交通重点建设工程现场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质量保证体系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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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交质〔2012〕13号
各市交通运输局、港口局,省交通工程建设局、省大桥指,厅航道局、港口局,南京重大路桥建设指挥部: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交通重点建设项目质量监督工作,切实规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省交通运输厅定于2012年3月26日起组织对全省重点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现场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依据
1、交通运输部2005年第4号令《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
2、交通运输部2000年第3号令《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
3、交通运输部交公路发[2010]65号《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4、交通运输部交质监发[2008]52号《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
5、交通运输部交公路发[2011]70号《关于开展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活动的通知》;
6、交通运输部交公路发[2011]43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的若干意见》;
7、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苏交规[2011]4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质量监督工作程序及标准〉的通知》;
8、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苏交质[2005]66号《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现场监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9、有关设计、施工、监理规范及合同文件等。
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1、工程项目现场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质量目标与质量计划的建立与动态管理情况;
2、工程项目现场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组织机构设置符合工程建设实际质量工作情况;现场主要技术人员资格及到位、变更情况;
3、工程项目现场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质量管理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4、合同文件中有关质量条款的履行情况;质量控制措施的落实及对实体工程质量的控制情况;
5、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
6、有关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批、执行程序情况;
7、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情况等。
三、监督检查组织安排
此次专项检查分4个组进行,安排如下:
第一组:宿新高速公路、江六高速公路、金马高速公路、连云港北疏港高速公路、溧马高速公路、南京绕越东北段高速公路;
第二组:泰州长江公路大桥及接线高速公路、南京长江四桥及接线高速公路、南京南站集疏运体系、太仓港疏港高速公路;
第三组:芜申线航道整治工程、丹金溧漕航道整治工程、苏南运河苏州段、镇江段航道整治工程、张家港复线船闸、大丰港通用码头工程;
第四组:盐河(杨庄至武障河段)航道整治工程、京杭运河湖西航道工程、连申线航道整治工程、连云港港30万吨航道一期工程、连云港旗台港区防波堤工程。
具体现场检查时间由各小组提前通知。
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联系人:厅质监局彭森(公路),电话:025-52853090;张晓辉(水运),电话025-52853087。
四、有关要求
1、请现场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对照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汇报材料提交检查组。
2、请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此次专项监督检查,认真做好检查前各项准备工作,在检查过程中积极配合,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完成。附件:江苏省交通建设项目现场施工单位人员、监理人员基本情况调查表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七日
附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