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设处关于《南通市交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履约考核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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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处、航道处、运管处、地方海事局、质监站,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行为,加强招标代理管理,促进交通运输系统招标投标工作健康发展,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和《江苏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苏建招〔2006〕37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交通工程实际情况,我处制定了《南通市交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履约考核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予征求意见。请各单位提出修改意见于8月1日前反馈至89023134(传真)、
jsc@ntjtjs.gov.cn。联系人电话:89023507。
南通市交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履约考核实施细则-(征求意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