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领域做好防抗15号超强台风“布拉万”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2-08-28     浏览次数:414

交质传〔2012〕6号
市交通(港口)质监站(处),省交建局、大桥指,南京四桥指:
    受今年第15号超强台风“布拉万”的影响,27日08时到28日08时,东海大部海域、黄海大部海域、杭州湾和长江口区将有7-9级大风,部分海域有10-12级大风,“布拉万”中心经过的附近海域风力可达13-16级,阵风可达19级或以上。江苏南部沿海将有大雨到暴雨,局部地区有大暴雨。为在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领域做好防抗超强台风“布拉万”相关工作,确保我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各工程项目要高度重视,严阵以待,按照“宁可防而不来,不可来而无防”的指导思想,加强对台风防御工作的领导,有针对性地制订各项防范应对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及时进岗到位,靠前指挥;各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物资装备到位、应急队伍到位。
    二、各单位、各项目要加强与气象、水利、海事、海洋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关注天气动向,提前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准备工作,切实做到早预警、早准备、早防范、早落实。各工程项目要对临时构筑物、临时工棚、固定式起重设备、架桥机、深基坑、高边坡、桥梁上部结构等进行加固和防护,极端天气下不能排除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转移施工人员和机械设备,确保安全。水运工程项目要根据天气情况密切关注水情变化,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水上作业安全。对于不能满足工程质量、安全的作业,一律停止施工。各工程安全监管机构要对施工现场防台抗台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三、各单位、各工程项目要保持警戒状态,强化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信息和指令畅通,切实加强重点部位、事故易发区域的应急值守工作。一旦发生险情,要及时启动预案,科学果断处置,并按有关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情况、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
                                                                                 二0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